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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公司、19人被判刑!税务局公布2起锂电领域偷骗税案件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新三样”已成为外贸增长的强劲动力。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产量同比分别增长36.2%、53.3%、18.2%,“新三样”销售收入年均增长37.6%。

“新三样”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国家相关政策的有力推动。近年来,国家对“新三样”领域实施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有力支持了相关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然而,少数“新三样”领域经营主体在本身缴税较少的情况下,仍违规骗享税费优惠甚至偷税骗税,既违背了税费优惠激励创新发展的初衷,又破坏了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还助长了低价低效无序“内卷”竞争,加剧产能过剩,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8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新三样”领域2起偷骗税案件,这是税务部门首次对该领域的违法案件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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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江西南氏锂电材料有限公司骗享税费优惠案件。经查,2021至2023年,该公司通过扩大研发人员范围,将非直接从事研发工作的人员工资费用668.22万元纳入研发支出进行申报,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费优惠。同时,该公司还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违法行为。

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依法作出追缴税费、罚款共计571.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并依法加收滞纳金。

企查查显示,江西南氏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坐落于江西宜春,专注于锂矿石、锂云母的加工及其产品、锂电正极材料、锂电负极材料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南氏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氏集团”),后者由南金乐和南进喜共同控制。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维科网锂电还注意到,宜春市还有一家锂业公司与南氏集团存在关联。这家企业为志存锂业,该公司全称志存锂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志存锂业有限公司,2021年8月9日成立于江西宜春,其对外宣称是整合了南氏集团原下属的锂电板块业务,包括江西金辉锂业有限公司及原南氏锂业的锂盐项目。

股权梳理发现,志存锂业大股东为江西伟天鼎卓管理有限公司,南天与南东东分别持股50%。同时这二人在志存锂业参股、任职,南东东担任法定代表人。而据了解,南天、南东东系南金乐和南进喜亲属。

二是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新三样”领域犯罪团伙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19年至2022年,林嘉阳为首的骗税团伙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操控深圳市道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从上游虚开团伙控制的新能源公司取得品名为“铅酸蓄电池”的虚开发票后,虚构生产加工假象,将不能退税的“铅酸蓄电池”,以可退税的“锂电池”名义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49亿元。2023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1.49亿元,并处1倍罚款。

2025年4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主犯林嘉阳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万元;其他18名涉案人员因犯出口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

税务部指出,依法纳税是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享受税费优惠必须以合法合规为前提。税务部门始终把支持广大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健康发展作为重要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优化服务举措、增进办税便利,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助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同时,持续推进依法治税,依法严肃查处以损害税收公平为代价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让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红利”流向真正专注于技术创新、品质提升的企业,坚决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坚决防止税收成本外部化,坚决抵制低价无序“内卷”竞争,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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