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9日,中国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25年第58号公告,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图片来源:商务部网站
公告指出,出口经营者出口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出口经营者应当对报关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口物项识别,属于管制物项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指标、性能等接近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指标。对上述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性存疑的,海关将依法质疑,质疑期间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公告主要内容
本次实施出口管制的物项共三大类。
一是锂电池相关物项。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的设备(包括卷绕机、叠片机、注液机、热压机、化成分容系统、分容柜);以及用于生产高能量密度锂电池所管制物项的技术。
二是正极材料相关物项。压实密度大于等于2.5 g/cm3且克容量大于等于156 mAh/g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相关物项(包括镍钴锰氢氧化物、镍钴铝氢氧化物);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设备(包括辊道窑、高速混料机、砂磨机、气流粉碎机)。
三是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人造石墨和天然石墨混合的负极材料;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造粒工艺设备(包括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3的立式造粒釜、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3的连续造粒釜);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石墨化设备(包括箱体炉、艾奇逊炉、内串炉、连续石墨化炉);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包覆改性设备(包括容积大于300 L的融合包覆设备、容积大于60 m3的喷雾干燥设备、桶体直径大于0.5 m的化学气相沉积(CVD)回转窑);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工艺及技术(包括造粒工艺、 连续石墨化技术、液相包覆技术)。
公告解读
本次管制的核心并非“全面禁止”,而是 “许可审批” ,管制范围精准锁定三大高地:
产品端:能量密度≥300Wh/kg的高端锂离子电池(当前主流产品为250-280Wh/kg);
设备端:生产上述电池和关键正负极材料的核心设备;
技术端:相关的工艺和技术(如连续石墨化技术、高端造粒工艺)。
这相当于控制住了全球高端锂电池产能的“阀门”。
当然,纳入上述出口管制清单的产品或技术,并非禁止或不允许出口,而是逐渐规范为出口许可制,企业可以根据其在海外市场的发展需求情况,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申请获批后仍可正常出口;而未纳入上述出口管制清单的产品或技术,仍按照现有出口方式和流程正常出口,不受影响。
例如,目前市场上主流的电动汽车用三元电池能量密度大多集中在250Wh/kg-290Wh/kg区间,而磷酸铁锂电池能量密度普遍低于210Wh/kg,这意味着目前市场主流的锂电池产品出口,暂不需要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出口许可,仍可按照现有状态正常出口销售。
而作为现阶段国内电池企业主要攻克和着眼产业化的半固态、全固态电池,能量密度普遍在300Wh/kg以上,未来这些产品出口,将需要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对此,业界专家表示,这样做可以让中国在该领域继续保持有领先、优势的技术和产品,这也是此次政策出台的意义所在。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2日也明确表示:中国的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只要是用于民用用途的、合规的出口申请,都可以获得批准,相关企业无须担心。
后续影响分析
维科网锂电认为,本次公告短期内对部分国内锂电厂家是重大利好,但中长期来看,挑战与机遇并存,且对全行业构成了严峻考验。
直接利好方面,首先,中国在锂电池,尤其是下一代电池技术(如磷酸锰铁锂、固态电池等)的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出口管制限制了关键原材料(如石墨、部分锂化合物)和先进材料(如高镍三元材料前驱体)的自由流出。
这意味着,海外竞争对手将更难获得高性能、低成本的电池材料,从而延缓其高端电池产品的开发和生产进程。 中国电池企业可以凭借其在材料和供应链上的优势,进一步拉开与海外对手的技术代差。
其次,中国拥有全球最完整、最庞大的锂电池产业链。从矿产开采、材料加工到电芯制造,都已形成集群优势。出口管制相当于掐住了全球锂电池制造的“咽喉”。
海外电池厂和汽车制造商(如特斯拉、大众、LG新能源等)为了保障供应,将更加依赖从中国进口成品电池或直接来华建厂合作。这会极大增强国内头部电池厂商(如宁德时代、比亚迪)在商业谈判中的话语权,并可能推动电池成品的出口价格。
第三,池材料的制备工艺是核心机密。限制原材料出口,可以防止通过分析原材料成分和结构来反向工程制造工艺,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国内材料厂商的知识产权。
第四,管制措施并非“一刀切”,通常会对某些经过加工的特定材料(如满足一定技术指标的成品材料)留有出口空间。这实际上是在引导和鼓励海外企业购买中国的“高附加值成品”,而非初级原料。这将直接利好那些技术领先、能生产符合出口标准的高端材料厂商。
从中长期看的潜在挑战与风险方面,首先,出口管制给全球市场敲响了警钟,迫使各国将“供应链安全”置于“成本效益”之上。
例如,美国《通胀削减法案》(IRA)、欧盟的《关键原材料法案》等政策,正在以巨额补贴和税收优惠,大力扶持本土的电池和材料产业链。管制措施会进一步坚定他们摆脱对中国依赖的决心,从长期来看,可能会培育出强大的竞争对手。
其次,当无法轻易获得中国材料时,海外企业和研究机构会投入巨资,寻求替代方案和技术突破。例如,加速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替代路线的研发,或者开发不依赖于中国关键材料的新一代电池技术。这可能在更远的未来颠覆现有的技术路线。
总结
总的来说,宁德时代、比亚迪这样拥有强大垂直整合能力、技术储备和海外建厂经验的巨头,能够更好地应对变局。它们可以通过技术授权、海外建厂(将材料生产本地化)等方式继续服务全球市场。
而对于那些以出口初级或中级电池材料为主的中小企业来说,管制措施直接切断了它们的海外客户,生存将变得异常艰难。
对行业而言,短期看,它为中国领先的锂电厂家提供了一个宝贵的 “时间窗口” 。在这段时间里,它们可以进一步巩固全球市场份额,利用技术优势和完整的产业链,获取超额利润,并加速技术迭代。
中长期看,这是一场 “生死竞速” 。中国锂电产业必须利用这个窗口期,完成两件事:一是持续技术创新,确保技术领先优势足够大,让海外竞争对手在可预见的时间内难以追赶;二是深化全球布局,通过海外建厂、合资合作等方式,融入甚至主导海外本土供应链,将“中国制造”转变为“中国技术、全球制造”,以化解地缘政治风险。
因此,对于国内顶尖的锂电厂家,这无疑是一个强化其霸主地位的利好机遇;但对于整个行业而言,则意味着更激烈的全球竞争和更不确定的国际环境已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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